違法占用耕地進行挖砂取土、修建房屋、挖塘養魚、建設旅游項目等活動,導致耕地種植條件遭受嚴重毀壞的行為,極有可能涉嫌犯罪。近日,公安部與自然資源部聯合公布了4起非法占用農用地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在這些案例中,1個單位和7名自然人依法受到了刑事處罰。

在遼寧省大連市劉某軍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里,犯罪嫌疑人劉某軍為獲取經濟利益,自2022年起,在明知其所流轉和租用的土地屬于耕地,且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組織殷某飛、剛某峰等人在金普新區華家街道某村的耕地內進行挖砂作業,還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對現場進行回填,致使47.98畝耕地的種植條件遭到嚴重毀壞。2024年2月,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作出判決,判處劉某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萬元;判處殷某飛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判處剛某峰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張某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張某(牡丹江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2年11月承包了牡丹江市東安區興隆鎮某村43.57畝耕地,其伙同他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將耕地地面硬化,而后修建房屋、安裝設置地秤,造成38.47畝耕地的種植條件嚴重毀壞。2024年8月,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作出判決,判處牡丹江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罰金5萬元;判處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在江西省鷹潭市劉某軍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中,自2023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劉某軍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租用了鷹潭市龍虎山鎮某村100畝耕地,用于挖塘養甲魚,還使用水泥對田埂邊坡進行硬化,導致48.83畝永久基本農田的種植條件嚴重毀壞。2024年5月,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劉某軍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在湖北省安陸市張某祥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張某祥、左某華等人在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間,在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以開發鄉村文化旅游項目為借口,擅自在安陸市洑水鎮3個村的農用地上施工修路、平整土地,并且開采土石達20余萬立方米,造成203畝農用地(其中包括26.5畝永久基本農田、41.5畝一般耕地,其余為林地等)的種植條件嚴重毀壞。2024年1月,孝昌縣人民法院判決張某祥、左某華犯非法采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