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5件依法懲治農村黑惡犯罪的典型案例。這些案例聚焦農村地區的重點行業領域,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持續整治“村霸”現象,依法打擊農村家族宗族黑惡勢力及其背后的“保護傘”,有力推動了平安鄉村和法治鄉村的建設。

這批典型案例涵蓋了歐陽某臣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劉某良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卜某勃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朱某平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以及王某好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審理這些案例時,人民法院不僅對被告人依法進行定罪量刑,還加大了對“黑財”的清繳力度,旨在堅決摧毀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防止其“死灰復燃”。
預防和治理黑惡犯罪是一項系統工程,人民法院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在劉某良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中,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基層治理漏洞,人民法院向當地林業局、自然資源局、街道辦事處發出了司法建議,以此推動基層治理水平的提高,健全預防和治理農村黑惡犯罪的長效機制。
在王某好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中,被告人王某好等人借助家族勢力,長期把持基層政權,在鄉里橫行霸道、為非作歹,對農村集體土地造成了嚴重破壞。人民法院將庭審現場打造成法治課堂,邀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零距離”旁聽庭審,開展“沉浸式”警示教育。
最高法表示,接下來,人民法院將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掃黑除惡斗爭的常態化,確保農村地區安寧穩定,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