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落實省關于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的部署要求,市農資辦緊緊圍繞責任壓緊壓實、問題找準查實、整改落細落實的工作思路,積極順應時代發展,不斷推動管理方式和技術創新。通過打出“四步”聯動組合拳,實現了對農村集體“三資”全方位、全過程的嚴格監管。
早走一步,夯實制度根基
早在1997年,東莞市人大就通過了《東莞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規定》,次年出臺了《東莞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并且在后續進行了五次修訂。20多年間,市委、市政府發布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專門文件達16份,各部門出臺的制度文件有170多份,鎮(街道)出臺的相關文件更是多達1500多份。至此,“三資”監管制度體系已基本搭建完善。
走實一步,聚焦保值增值
一方面,積極開展陽光交易。自2013年起,全面構建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免費為村組提供資產交易服務。2015年,更是在全國率先探索開發集體資產網上交易系統。截至2024年11月,全市累計成功開展集體資產交易項目18.4萬宗,成交金額高達2519.5億元。成功交易的集體資產成交合同總金額相較于以交易底價計算的合同總金額,溢價約154億元。另一方面,扎實推進預算管理。2014年開展村級預算管理試點,2015年全面推廣。與2015年相比,2023年集體會議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車費均下降了50%以上。
走深一步,超常集中整治
一是開展超長期土地合同專項整治工作,深入梳理歷史遺留合同問題,切實加強對問題合同的排查與整改,推動合同管理更加規范有序。目前,已收回物業面積30萬平方米,收回土地近2000畝,為集體年增收約3200萬元。二是強化農村集體工程項目管理。市農業農村局和市住建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的通知》,對集體工程項目從立項、設計、造價、發包、建設、驗收、付款到歸檔等各個環節,都強化了全過程監管。
跨越一步,提前布局謀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廣東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條例》相繼出臺后,市農資辦積極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問題。不僅迅速完成了全市農村會計核算制度改革,還快速推進《東莞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地方立法工作,抓緊修訂《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辦法》,并謀劃修訂《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
來源:市農資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