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農資辦聯合民建東莞市委會、東莞證券、市鄉村振興促進會、市律師協會、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市資產評估協會、市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等展開調研,并經由市政協委員提交了提案《關于依法善用專業機構力量,助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旨在為村組轉型發展增創人才新優勢出謀劃策。
今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和《廣東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條例》正式施行,這為推動政策制度放寬限制、解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的“共性問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所需要的人才在短期內難以依靠自身培養,集體經濟轉型過程中遇到的“個性問題”也難以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基于此,市政協提案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和《廣東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條例》中“支持和引導各類人才服務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等相關規定,要積極且穩妥地推動法務服務、財務服務、投資服務、評估服務進入村社,借助專業機構的力量,為村組轉型發展增創人才和機制方面的新優勢,從而破解不敢轉型、不會轉型的難題。
據了解,我市早在2014年就實現了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的全覆蓋。目前,全市有會計師事務所110家,執業注冊會計師650人;資產評估機構32家,執業資產評估師169人;已備案房地產估價機構38家,注冊房地產估價師373人。此外,地方金融機構種類較為齊全,經營狀況穩健,并且與村組建立了較為緊密的投融資服務關系。這些都為推動“專業服務四進村社”提供了堅實的專業人才基礎。
接下來,市農資管理部門將繼續借助市鄉村振興促進會這一綜合統籌平臺的力量,協同相關機構將市政協提案中的建議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并提升“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穩步推行注冊會計師“聯鎮駐村”制度,在有需求的村社推行“一村一投資顧問”制度,探索推行“一重點項目一綜合評估”制度,以此助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供稿:市農資辦